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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 2026-09-14 更新 2026-09-14

資安相關法律

在台灣,未授權的入侵、竄改電磁紀錄或干擾系統,不是「技術問題」,而是刑事案件。學習掃描與弱點分析之前,先把法條讀完。

第 三十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

台灣與資安最直接相關的條文在《中華民國刑法》第三十六章:

法條 內容
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,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59 條 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1 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第 362 條 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,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,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

「無故」就是沒有正當理由

自己的練習機、雇主或客戶的書面授權範圍、合法靶場,才可能構成正當理由。對學校、公司、雲端租戶「猜一下密碼看看」或對公開網站做未授權掃描,都可能落入 358 或 360 條。

授權測試要寫清楚什麼

正式的滲透測試或弱點掃描,合約或授權書至少要寫:

  • 範圍:網段、網域、應用程式、帳號。
  • 時間:可測試的時段,避免被當成真實攻擊。
  • 禁止事項:社工、阻斷服務、社群工程是否允許。
  • 資料處理:取得的個資與憑證如何銷毀。
  • 聯絡人:掃到疑似真實入侵時找誰。

沒寫進去的,預設就是不能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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