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傷病與癌症險
這類商品多半是一次給付(lump sum):確診符合條款定義,就給一筆錢,不必等收據。錢可以拿去繳自費標靶、補收入、請看護,用途通常不限。
它跟實支實付互補:一個補帳單,一個補「突然需要一筆現金」。不要用重大傷病取代實支,也不要以為有實支就不需要週轉金。
名稱不要混
| 名稱 | 常見認定方式 |
|---|---|
| 重大傷病險 | 多對齊健保重大傷病範圍(仍以保單條款為準) |
| 重大疾病險 | 條款自己列疾病(心肌梗塞、腦中風等),定義常比口語嚴格 |
| 特定傷病險 | 條列特定項目,範圍各商品差很多 |
| 癌症險 | 原位癌、初期、侵襲癌給付不同;有的偏一次金,有的偏住院/治療日額 |
「重大傷病」與「重大疾病」差一個字,理賠門檻可能差很多。買之前把條款定義跟自己擔心的病對過。
等待期與除外
癌症、重大疾病通常有等待期(常見 30~90 日或更長),等待期內發病不賠。投保前已存在的症狀、未據實告知,會碰到告知義務與既往症條款。
初次罹患、癌症期別、原位癌是否理賠、是否有分期給付或豁免保費,都寫在條款裡,不要只看文案上的「最高保額」。
規劃位置
預算夠:實支實付打底,再加一筆符合自己最擔心疾病的一次給付。
預算緊:先把投保順序前三項做完,一次給付能加多少算多少,不必為了終身癌症險把壽險保額砍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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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扶助險及理賠連結重大傷病卡
來源:中廣流行網 理財生活通 來賓:劉鳳和 約 2020 年專訪
說明部分商品把理賠連到重大傷病證明,以及失能險、一次給付如何分工。用來建立「定義要寫在條款裡」的警覺,商品現況請再查現行條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