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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 2026-03-11 更新 2026-09-17

有價證券信託

信託財產是股票、債券等有價證券。委託人把證券改登記或劃撥到受託人名下,由受託人依契約管理、處分或運用。目的可能是集中管理家族持股、辦理借券、或與員工持股信託搭配。

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者,非依規定在證券或其他表彰權利文件上載明,不得對抗第三人。上市櫃股票實務上透過集保劃撥完成。

常見類型

類型 受託人主要做什麼
管理運用 收取股利、配息、行使股東權(依契約)
處分 依指示或約定賣出
借券(有價證券借貸) 把持有的證券借給券商或他人,賺取借券費

借券涉及出借期間股東權歸誰、股息如何補償,契約要寫清楚。內部人借券或信託,可能仍有股權申報與禁止交易期間的問題。

flowchart LR A["委託人"] -->|"改登記/集保劃撥"| B["受託人"] B -->|"收股利、行使股東權"| C["信託財產"] B -.->|"借券"| D["券商/借券人"] D -.->|"借券費"| C C -->|"依契約給付"| E["受益人"]

內部人股權申報

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10% 的大股東,把股票交付信託不當然等於不用申報。轉讓、信託、解約取回,常仍要依證券交易法辦理股權異動申報。受託人名義持股,利益歸屬仍可能算在內部人身上。

這是實務考點,也是上市櫃公司大股東做有價證券信託時最容易踩的程序。

與金錢信託的差別

金錢信託是先交錢再去買證券;有價證券信託是已經持有的證券拿去信託。家族要傳承持股、又想繼續投票或領息,多半走有價證券信託或兼採金錢信託,而不是把股票賣掉再買基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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