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福利信託
企業幫員工累積持股或儲蓄,透過信託專戶集中管理,避免股票或存款直接放在員工個人帳戶而難以執行公司的獎勵規則。考試要分清企業員工持股信託與企業員工福利儲蓄信託,以及三個角色。
三個角色
| 角色 | 做什麼 |
|---|---|
| 持股會(福利會)會員 | 員工;定期從薪資提撥,有時公司再相對提撥 |
| 持股會代表人 | 代表會員與信託業簽約、處理集會決議 |
| 信託業 | 受託人;依契約買股票或做儲蓄運用、記帳、分配 |
委託人在契約上往往是持股會代表人,受益人是各會員。員工離職、退休時,依章程結算其信託財產。
flowchart LR
E["員工(會員)"] -->|"提撥薪資"| R["持股會代表人(委託人)"]
R -->|"簽訂信託契約"| T["信託業(受託人)"]
T -->|"買進股票/辦理儲蓄"| P["信託財產"]
P -->|"配息、離職結算"| E
兩種商品
企業員工持股信託:主要用來買「自己公司」的股票(或母公司股票,視章程)。強調長期持有、與公司經營成果連結。內部人若符合持股申報門檻,仍要依證交法辦理股權申報。
企業員工福利儲蓄信託:標的較廣,可以是存款、基金等,重點是員工福利儲蓄,不一定要買自家股票。
兩者都可能有公司提撥。提撥何時算員工所得、如何扣繳,屬所得稅與勞務報酬的實務問題,規劃時要跟會計/稅務一併看。
為什麼用信託
- 集中保管、統一劃撥,減少員工自行保管股票的遺失與私募糾紛
- 提撥、買進、分配有契約與帳務可查
- 員工離職時依規定返還,較容易執行鎖股或分期領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