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權
選擇權(Option)給持有人一種權利、而非義務:在到期前(或到期日)用約定價格買賣標的。你為這份權利付出權利金(Premium);賣方收下權利金,承擔義務。
買權與賣權
| 買權 Call | 賣權 Put | |
|---|---|---|
| 持有人權利 | 用履約價買標的 | 用履約價賣標的 |
| 什麼時候值錢 | 標的漲過履約價 | 標的跌破履約價 |
| 買方最大損失 | 權利金 | 權利金 |
| 賣方最大損失 | 理論上無限(裸賣 Call) | 接近履約價(標的跌到 0) |
- 歐式:只能到期日履約。
- 美式:到期前都可以履約。台股選擇權、美股不少個股選擇權是美式;Black-Scholes 的封閉解針對歐式。
權利金拆兩塊
\[
\text{權利金} = \text{內在價值} + \text{時間價值}
\]
內在價值是「立刻履約能賺多少」(價內才有)。時間價值來自不確定性:距離到期愈遠、標的波動愈大,選擇權愈貴。這就是後面 隱含波動率 與 Black-Scholes 要處理的事。
Khan Academy 的美式買權與 Black-Scholes 入門見 影音教學。